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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考试《财经法规》考点: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具体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外籍个人。

  【提示】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的管辖权通常分为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在界定两者管辖权的标准上,常用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1)居民纳税人,即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l年的个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向中国政府履行全面纳税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l年的个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制,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规定了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不同的税率。

  3.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判断题】个人取得的工资所得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按年征收个人所得税。( )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的计征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所得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23·单选题】王某为一学者,2013年2月份,取得发表文章的稿酬20000元;进行讲座取得收入4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

  A.2688

  B.2880

  C.3840

  D.480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稿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4000-800)×20%=2240+640=2880(元)。

  4.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基本上采用代扣代缴的源泉控制办法。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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