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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金融保险等领域


  本届论坛由上海财经大学、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等联合举办。谭珩在该论坛上就全球城市发展和税收之间关系的话题进行了阐述。他表示,城市转型发展过程当中,税收工作也需要做出改变,表现在:

  第一,着眼于近来结构的优化调整,来调整税制结构。他认为,解决中国经济结构,城市经济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形成强有力的引导机制。就财税政策来讲,就要通过进一步优化税制,解决制度性重复征税这个问题,消除产业分工面临的税收制度障碍。

  第二,要通过奖惩,有奖有惩的税收政策安排,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企业绿色发展,走可持续绿色发展道路。

  第三,要通过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变地方政府片面追求低水平、重复建设,发展全能型产业这样一些利益冲动。当前,优化税制结构的重点任务就是要推进营改增的试点,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由货物领域向劳务领域延伸,逐步取消营业税。

  谭珩指出,营改增从试点以来,步步为营,层层拓宽,年年递进。下一步营改增还将涉及电信业、生活服务业、建筑业、不动产、金融保险、以及其他的一些营业税领域。“这些行业的纳税人,不论是从数量还是从收入规模上,都远远大于目前的2+7这些行业。”

  谭珩认为,中国还需要着眼于促进城市体制增效来创新税收制度。“城市经济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投入产出效率比较低,经济效益比较差。中国城市多数都处在追求物理式的发展。靠空间扩大来发展,而不是那种化学式的发展,内涵式的发展。”谭珩指出,未来中国城市的出路在于如何在现有土地基础上,提高质量和效益,提高单位土地的产出,这需要政府采取更多的措施,其中,从税收上考虑,需要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制度创新,改革完善资源税制度,以及完善消费税。

  谭珩呼吁,当下应该更好的运用企业所得税这样一个政策工具,引导初次分配。同时需要加快推进综合性分类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还要健全完善以房地产税为主的财产税制度。在加大个人所得税对公民流量收入调节的同时,要加大运用财产税对个人存量财富的调节力度,更好的促进分配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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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5:0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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