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有效地遏制房地产投资行为
重庆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以来,房产税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约束效果”逐步显现,高档住房带动房价上涨的趋势得以遏制,调节了商品住房供需结构,有效地遏制了投资投机行为。
自2011年1月28日起,重庆市按照国务院部署,以完善税制、调节分配、引导消费、便于操作为原则,制定了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在主城区对独栋住房,新购住房价格超过上两年商品住房均价2倍的住房,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人员所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开征房产税。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重庆应征收房产税的存量及新购应税住房11027套,其中存量独栋商品住宅3605套、新购高档住房7352套。
房产税试点工作实施两年来,其“政策约束”效果明显。一方面,房产税有效遏制了高档住房带动房价上涨的趋势。试点以来,主城区高档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持续下降,年均降幅在6%左右;另一方面,调节了商品住房供需结构。开征房产税增加了应税住房购买者的持有成本,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炒作心理,促进商品住房供求关系理性回归。目前,高档住房上市建筑面积占商品住房批准上市建筑面积的比例由试点前的10%降为8%左右,高档住房成交面积在商品住房总成交面积中的占比由试点前的9.2%降为2.2%,房地产资源配置及住房消费渐趋合理。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房产税改革试点通过对高档住房持有环节征收土地增值税,和销售环节的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一起,是运用经济手段对高档住房进行调控,加上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形成了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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